为支持非国有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根据嘉国资委〔2020〕8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嘉定区区管国有集体企业减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2020〕5号文《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房屋租金减免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对所属物业租金减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集团”)作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
二、适用对象
已签约承租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集团的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中,中小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
三、减免租金方式
1.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减免,由出租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或免除2020年2月份租金、减半收取3月、4月两个月租金;对于签约承租期限在2020年3月31日前到期且不续租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实际租赁天数免除相应的租金。
2.出租企业未收取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的,免收相应的租金;已收取2020年2月、3月部分或全部租金的,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合法合规与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协商免除相应租金的具体方式。2020年2月、3月属于租赁合同约定免租期内的,免租期作相应顺延。
四、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向与其签署租赁合同的出租方直接提交如下资料:
(1)租金减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4)申请人2019年财务报表;
(5)属于转租物业的,转租人在提交申请资料时,还需提供:间接承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清单(见附件2)、转租人收取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承租方或个体工商户承租方签署的同意减免2020年2、3月租金的确认书;
6)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资料。
2、业务办理联系人如下:
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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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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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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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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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
上海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欣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学联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漪园房产有限公司
上海欣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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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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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6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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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99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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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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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6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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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2672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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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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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1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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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579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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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欣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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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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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37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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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153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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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林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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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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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499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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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hui@olym-sport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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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嘉北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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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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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189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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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an.zhang@jy-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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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州桥景区运营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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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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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175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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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ong_7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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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影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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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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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4469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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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5955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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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3、受理方式
网络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盖章原件于申请截止日前书面递交。
4.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特殊原因除外)
五、监督电话
联系人:庄宋姗 联系方式:69066510
电子邮箱:306855886@qq.com
六、其他事项
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集团保留对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租金减免申请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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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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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非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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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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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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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小型 □微型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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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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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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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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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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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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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业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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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起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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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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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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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租金
□2020年2月 □2020年3月
□2020年2月 减半收取 □2020年3月、□2020年4月
□其它1 (租约2020年3月31日前到期,且不续约): 天
□其它2 (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为免租期):免租期顺延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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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间接
承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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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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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中小企业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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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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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到出租企业发布减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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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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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企业承诺:本企业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若如提供虚假信息的,骗取减免租金政策行为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企业为转租人,同意将出租企业减免的资金全部落实到实际承租从事经营的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意上述相关承诺列入有关补充协议。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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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由承租企业(或转租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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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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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减免
□2020年2月 □2020年3月
□2020年2月 减半收取 □2020年3月、□2020年4月
□其它1 (租约2020年3月31日前到期,且不续约): 天
□其它2 (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为免租期):免租期顺延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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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减免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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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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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属行业及企业规模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列。
申请企业另附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申请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申请人2019年度财务报表;4、转租人提供间接承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清单及同意减免确认书。
附件2
间接承租企业减免租金清单
转租人(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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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中小企业名称
(实际经营承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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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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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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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减
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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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减免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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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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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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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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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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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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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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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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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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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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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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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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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邮箱:
备注:此表格由转租人填写盖章,申请时一并交出租企业。